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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2015年自主招生继续旨在为部分基础学科(含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一、报名条件
符合2015年高考[微博]报名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相关科目成绩优秀,在文学、历史学、哲学、国学、思想政治、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计算机等10个领域的某一领域具有鲜明学科特长和一定创新潜质的学生均可提交报名申请。
申请下列专业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
中国语言文学类或人文科学试验班、历史学基地班、哲学基地班、弘毅学堂国学班 |
|
数学基地班、物理学基地班、化学基地班、生命科学基地班或生物技术基地班、计算机类 |
|
思想政治教育 | 高中阶段在哲学、思辨、社会工作或思想政治等方面具有突出潜质(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
二、报名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须在2015年3月5日10:00至3月20日16:00前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上报名(网 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报名时,学生须在我校中国语言文学类、人文科学试验班、历史学基地班、哲学基地 班、弘毅学堂国学班、思想政治教育、数学基地班、物理学基地班、计算机类、化学基地班、生命科学基地班、生物技术基地班12个专业中选报1个,其中中国语 言文学类、人文科学试验班、历史学基地班、哲学基地班、弘毅学堂国学班、思想政治教育限招文史类学生,其他专业限招理工类学生。
学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报名申请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包括:
1.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亲笔签名、中学审核盖章)。
2.高中阶段各类课程修习情况及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包括记载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成长记录、典型事实材料以及相关证明)及其他反映学生成长与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等。
3.符合优先条件的各种证书复印件、中学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作品或学术成果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够展示学生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的材料;申请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学生党员须提供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原件。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所有材料均须中学盖章。除出版物原件外,我校不接收其他纸质报名申请材料。出版物原件 (注明 学生姓名及报名号)请于2015年3月23日12:00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寄(送)达我校招生办公室(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邮编 430072)。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相关社会团体或相关领域专家可实名向我校提供推荐材料,作为资格审核时的参考。推荐程序为:学生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推 荐信息后,报名系统向推荐人或推荐组织负责人发送电子邮件,推荐人或推荐组织负责人按电子邮件中的要求下载推荐信模板,亲笔填写完成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 统。推荐须由推荐人或推荐组织负责人亲自完成,填写推荐信时须严格依照模板内容,全面、具体的展示被推荐学生的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组织推荐须提前按程序 集体研究、公示,并加盖组织公章。每份推荐信只能推荐1名学生,推荐人(组织)对其提供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资格审核
相关学院成立以学科专家为主的资格审核专家组,根据报名申请材料对学生的考核资格进行集体审核,择优确定通过学生名单。我校将于2015年4月底前 完成资格审核并在武汉大学[微博]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通过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者获得参加我校2015年自主招生考核资格。
四、考核
自主招生考核主要考查学生的学科能力和创新思维潜质,包括学科基础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发散思维能力、想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考核由相关专业所属学院组织实施,时间为2015年6月14日、15日,地点在武汉大学,具体方案及相关要求另行发布。
获得考核资格的学生须登录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缴纳考试费用(¥120.00元,依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2009]331号文收取)并打印准考证,我校不提供其他缴费途径。
学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准考证(缴费后自行打印)、相关证书及作品原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来校报到,未按要求报到者视为放弃考核资格。学生只允许参加给予其考核资格的专业组织的测试。
五、录取办法
1.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2015年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的5%。
2.学校本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学生参加考核的成绩,分专业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名单,名单将于2015年6月22日前在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3.获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学生,如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自主招生志愿,且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达到生源省份第一批 本科录取控制线(简称一本线)上一定分值(分值等于2014年我校在学生生源省份同科类录取最低分与该省一本线分差的50%,按四舍五入取整,各省录取分 数要求见附件),同时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录取条件,我校将予以录取到其参加自主招生考核的专业学习。
4.对于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特别突出的个别优秀学生,经自主招生专业所属院系专家实名推荐、院系复审、学校集体研究、公示、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批准等选拔程序后可予以破格录取,其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要求最多可降低至生源所在省份一本线下20分录取。
六、有关说明
1.资格审核、确定入选资格名单时,来自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2.通过自主招生录取进校的学生,不得转出录取专业所属学院。
3.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舞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七、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监督自主招生工作。
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68754231,wdzsb@whu.edu.cn,jwo@whu.edu.cn。
八、咨询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微博]公室
办公地点:武汉大学本科生院大楼南楼222、224
咨询电话:027-6875 4231
电子邮箱:wdzsb@whu.edu.cn
网 址:http://www.aoff.whu.edu.cn
新浪微博:http://weibo.com/2062659001
腾讯微博:http://t.qq.com/whuzsb4231
招办微信公众平台:武大招办
武汉大学
2015年2月13日
附:武汉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学生录取分数要求
省份 | 文科 | 理科 | ||||
2014年 录取最低分 | 2014年 一本线 | 2015年须达到一本线上的分值 | 2014年 录取最低分 | 2014年 一本线 | 2015年须达到一本线上的分值 | |
北京市 | 629 | 565 | 32 | 628 | 543 | 43 |
天津市 | 603 | 523 | 40 | 612 | 516 | 48 |
河北省 | 626 | 563 | 32 | 660 | 573 | 44 |
山西省 | 578 | 526 | 26 | 621 | 534 | 44 |
内蒙古 | 602 | 525 | 39 | 616 | 501 | 58 |
辽宁省 | 620 | 552 | 34 | 643 | 526 | 59 |
吉林省 | 623 | 560 | 32 | 648 | 555 | 47 |
黑龙江 | 626 | 541 | 43 | 639 | 529 | 55 |
上海市 | 478 | 444 | 17 | 472 | 423 | 25 |
江苏省 | 370 | 333 | 19 | 379 | 345 | 17 |
浙江省 | 679 | 621 | 29 | 680 | 597 | 42 |
安徽省 | 612 | 541 | 36 | 599 | 489 | 55 |
福建省 | 636 | 561 | 38 | 631 | 506 | 63 |
江西省 | 586 | 524 | 31 | 610 | 526 | 42 |
山东省 | 651 | 579 | 36 | 670 | 572 | 49 |
河南省 | 598 | 536 | 31 | 638 | 547 | 46 |
湖北省 | 590 | 535 | 28 | 613 | 533 | 40 |
湖南省 | 634 | 562 | 36 | 625 | 522 | 52 |
广东省 | 627 | 579 | 24 | 623 | 560 | 32 |
广西区 | 625 | 550 | 38 | 630 | 520 | 55 |
海南省 | 799 | 666 | 67 | 755 | 606 | 75 |
重庆市 | 629 | 555 | 37 | 614 | 514 | 50 |
四川省 | 599 | 551 | 24 | 617 | 540 | 39 |
贵州省 | 649 | 569 | 40 | 619 | 484 | 68 |
云南省 | 635 | 565 | 35 | 620 | 525 | 48 |
陕西省 | 635 | 548 | 44 | 637 | 503 | 67 |
甘肃省 | 605 | 543 | 31 | 613 | 516 | 49 |
青海省 | 571 | 473 | 49 | 569 | 406 | 82 |
宁夏区 | 607 | 517 | 45 | 594 | 473 | 61 |
新疆区 | 607 | 516 | 46 | 606 | 475 | 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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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和完善符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的创新人才选拔模式,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2015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现将具体选拔办法公布如下:
1、时间:2015年3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
2、流程:
(1) 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 gaokao.chsi.com.cn/zzbm),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
(2) 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报名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无需封面,按下列材料顺序从左侧装订。所需材料如下:
①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表(中学签字、盖章),作为材料装订首页。
②个人自述(不超过800字),重点描述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
③高中阶段学籍登记表复印件(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④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在正式媒体上发表文章、在研究性刊物中发表研究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注:如考生有中学校长或专家的推荐信,请推荐人在考生纸质材料邮寄截止时间前单独寄送到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纸质报名材料应于2015年4月1日前寄至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以寄出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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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是我国历史最悠久的著名大学之一,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应用学科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我校2015年继续组织自主招生工作,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1.考生及中学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虚假材料,我校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2.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联系方式:jjc@sdu.edu.cn,电话:0531-88364345),如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教育部和山东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4.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2015年招生政策不一致之处 ,以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
5.联系方式:
地址: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250100
电话:0531-88364787;传真:0531-88564787
网址:http://www.bkzs.sdu.edu.cn
E-mail:sdbkzs@sdu.edu.cn
(山东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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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探索多元化的创新人才选拔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 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2015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 现将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1.学校学生工作处负责自主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坚持做到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办法公开化、结果公示化。
2.为保证自主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相关专业专家组成的考核组负责材料初审和测试工作,学校监察处对测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监督。
3.我校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
4.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对于以虚报、隐瞒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予以清退。
纪检监察电话:027-8754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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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直属教育部,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学校“高层次、高素 质、多样化、创造性”人才培养目标,按照“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招生工作机制和“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我校2015年继续开展 “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的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根据教育部关于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文件精神,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候选资格的考生还必须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我校且填报对应专业,即可被我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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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大学,国家“211工程”和 “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学校位于重庆市北碚区,是闻名遐迩的花园式学府、全国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全 国绿化先进单位,教育部表彰的文明校园。为做好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1. 报考类别:学校将自主招生的40个专业(类)划分为四个类别,考生分类别报名和参加测试。每名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类别申请报考,并在所选类别中填报六个专业,具体类别参见附表。
2. 报名时间:2015年3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
3. 报名方式:采取考生自愿申请、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登录教育部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填写并打印报名申请表。
4. 材料提交:
(1)考生的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签署意见,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应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在校表现和高校要求,如实提供 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包括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反映学生学科特 长与创新潜质的写实性材料。材料由考生本人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一并邮寄或送达学校招生办公室。
(2)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推荐材料在加盖单位公章或专家个人签名后,由推荐人(单位)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邮寄或送达学校招生办公室。
(3)学校以收到的考生纸质申请材料为有效报名材料,只有网上报名未寄送纸质申请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材料寄送截止时间:2015年3月31日(以寄出地邮戳为准)。
5.资格审查
(1)学校自主招生专家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全面审核,择优确定参加本校测试的考生。在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上,向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的申请考生适当倾斜。
(2)学校于2015年4月25日前,在本校、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微博]平台上向社会公布获得参加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申请学生在网上自行查看是否取得测试资格,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3)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须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核准的标准缴纳自主招生报名考试费,具体事项随测试资格名单一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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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专业学科特色和人才培养特点,2015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自主招生,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我校 2015年自主招生计划为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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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推进 试点学院改革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我校2015年自主招生包括“学科特长”计划、“双特生”和“国家试点学院”,招生录取人数共计不超过2015年本 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我校将根据考核测试情况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宁缺毋滥。具体招收办法如下:
1、“学科特长”计划优惠办法:
(1)入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高考总分非750分按比例折算)并在当地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时予以录取到入选专业。
(2)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总决赛考生经我校专家考核测试合格者,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时予以录取。专业选择范围如下:
竞赛类别 | 专业名称 |
数学 | 数学类 |
物理 | 物理学类、工程力学 |
化学 | 化学类、化学工程与工艺 |
生物学 | 生物科学类 |
信息学 | 计算机类、软件工程 |
2、“双特生”的优惠办法:
(1)考核测试结果“优秀”者,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高考总分非750分按比例折算)并在当地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时予以录取到入选专业。
(2)考核测试结果“特别优秀”且已取得一定的专业成就者,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时予以录取到入选专业。
(3)考核测试结果“出类拔萃”且已取得较大影响和较高水平的专业成就者,经四川大学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向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提出破格录取申请,经省级招生委员会批准后予以录取到入选专业,并报教育部核准备案。
3、“国家试点学院”优惠办法:
入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时予以录取到入选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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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我校在总结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出2015年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1.资格审核
2015年4月,专家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2015年4月30日,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是否获得测试资格。
我校将按教育部的规定公示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2.笔试
1)笔试科目:
报考人文社科类: 中英文阅读及写作;
报考理科试验班类、经济管理类、理学工学类: 数学;
2)网上缴费,下载“笔试准考证”
2015年5月10日~5月25日,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登陆系统(http://bks.shu.edu.cn)进行网上缴费,并下载“笔试准考证”。
缴费金额:40元【沪价费(2002)008号 沪财预(2002)008号沪价费(2006)5号】。
3)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6月12日
地点: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结果查询:
我校将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综合面试名单。
查询时间:2015年6月15日上午8:00-下午2:00
查询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zzbm/
3.综合面试
1)面试确认及下载“面试准考证”
2015年6月15日上午8:00-下午2:00,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网上确认是否来我校参加面试,并下载“面试准考证”。
确认及下载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zzbm/
未按规定进行面试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招生面试资格。
2)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逻辑思维、沟通反应等综合能力,由多位学科专家独立打分,综合评价。
3)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6月16日、17日
地点: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详见“面试准考证”)
4.确定入选名单
1)根据考生合成成绩(笔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确定入选名单及相应入选专业;
2)将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报上海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3)入选结果查询:
查询时间:2015年6月22日
查询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zzbm/
5.公示
获批的自主招生入选名单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并及时将考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微博]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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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是教育部与黑龙江省政府共同建设的具有鲜明对俄办学特色的重点综合性大学。黑龙江大学中俄学院是国家17所高等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体制 改革试点学院之一,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以高考[微博]成绩为基础、以学科素质测评为主体的拔尖创新人才的评价选拔体系,根据教育部关 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文件精神,我校2015年在黑龙江省继续开展中俄学院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一)本简章解释权属黑龙江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本简章经教育部审批备案后施行;
(三)考生参加考试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
黑龙江大学
二〇一五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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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微博]是广西办学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大学,也是目前广西唯一的国家“211工程”学校,教育部和广西共建的省部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建设高校。
为积极推进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逐步形成高考[微博]统一考试录取为主,多元化考试评价、多样化选拔录取相结合的创新人才选拔新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广西大学自身办学特点和学科专业培养目标,选拔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2015年广西大学继续实行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初审
报名截止后,广西大学自主选拔录取专家委员会将对考生的报名资格、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5年 4月15日后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广西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gxu.edu.cn)公布,我校不再通过其他方式通知考生本人。
(二)测试
1.语文、英语特长A类测试方式:初试加复试
初试: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一项特长科目(语文或英语)作为初试科目,初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初试时间:2015年6月14日(星期天),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或考场外公告。
复试:初试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复试,复试形式为面试。
2.语文、英语特长B类测试方式:面试。
主要进行所报名学科的特长展示和潜质测试。
3.农业科学、动物科学兴趣爱好类测试方式:面试。
主要进行农业科学或动物科学的兴趣爱好、特长展示和潜质测试。
4. 其他特长类测试方式:面试
主要测试分为两方面:
(1)测试考生所报名的学科特长与创新能力;
(2)对考生的学科潜质进行相应专业测试。
5. 复试、面试时间统一为:2015年6月15日(星期一),具体面试时间及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或考场外公告。
(三)确定入选考生
学校将根据各类考生测试总分认定“自主选拔资格”。总分满分均为100分,构成如下:语文特长A类笔试占70%,面试占30%;英语特长A类笔试占50%,面试占50%;其他类面试占100%。
(四)入选名单公示
广西大学2015年自主选拔资格认定名单经“广西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通过广西大学招生信息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三级公示。
(五)入选名单上报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最终确认考生的自主选拔认定资格,并将名单上报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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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相关 规定,积极推进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天津大学[微博]2015年继续坚持“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选才理念,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天津大学 2015年自主招生分为“卓越计划”和“学科特长人才遴选计划”两种类型。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3月1日9点至2015年3月20日17点。
材料寄送时间:2015年3月6日至3月23日(以收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初审结果公布时间:2015年4月中下旬。
确认参加考核时间:通过初审考生须登陆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确认时间参见系统通知。
测试时间:2015年6月14日—16日(具体时间安排届时参见相关通知)。
打印准考证时间:详见报名系统及我校本科招生网通知。
测试地点:天津大学(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资格公示:2015年6月22日前,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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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大学“培养以天下为己任,具有健康体魄与健全人格、独立思考与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与全球视野的卓越人才”的培养目标,2015年北京大学决定继续通过自主招生招收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欢迎广大“热爱北大、心系天下、人格健全、学业优秀”的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北京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
1、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和北京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2、我校自主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自主招生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书面向我校申请资助。
3、本《简章》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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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复旦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出来了,你想好报名哪个学校了吗?既然来到了这里,就了解一下复旦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吧!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 (教学〔2014〕18号)等文件精神,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进中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引导树立全面发展的育人观,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招 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2015年继续实施自主招生,旨在传播复旦大学[微博]科学、人文精神,招收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对通过选拔的优秀学 生给予自主招生优惠政策。
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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